人生有八件事不可做,否則難有善果

人生有很多可以做的事,也有很多不可以做的事。

例如,禮義廉恥、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“四維八德”,都是可以做的事;

殺盜淫妄、貪瞋邪見等“五戒十惡”,則不可為之。

除此之外,一般生活裡,還有很多不可做之事,茲舉“八不可”,說明如下。

01、說話不可無忌

人每天都要講話,講話要有所顧忌。

因為一句話講了出去,就再也收不回來,所以每句話要說出口之前,必須想到:

這句話是傷人呢?還是助人呢?是有益社會呢?還是擾亂大眾呢?

所謂“一言以興邦,一言以喪邦”,語言不可不慎。

02、利害不可不知

在人生的際遇裡,難免有一些對我不利,或者於我有利的事,我們都不可不知。

如唐雎對信陵君說:“事有不可知者,有不可不知者;有不可忘者,有不可不忘者。”

所謂不可不知者,如:

“人之憎我也,不可不知也;

吾憎人也,不可得而知也;

人之有德於我也,不可忘也;

吾有德於人也,不可不忘也。 ”

所以我們對於每日所遇到的各種利害關係,不可不知。

03、人情不可不顧

人與人之間,要靠情義連繫,如果對人無情無義,容易遭人詬病。

因此,親戚朋友之間,有任何婚喪喜慶之事,應該有一些往來、表示,不可完全不顧情義。

04、財帛不可亂貪

錢財人人想要,所謂“見錢眼開”,人之常情,但是如果非法取得,也會惹禍上身。

所以君子不取非份之財,志士不飲盜泉之水。

05、晨昏不可顛倒

有的人該睡覺的時候不睡,不該睡覺的時候倒頭大睡。

“晨昏顛倒”不但有害身體健康,尤其與人往來共事,白天人家要辦事,你睡覺造成別人的不便,日久失去因緣往來,終難成事。

06、輕重不可不明

凡事有輕有重,輕重不分,就是是非不明。

更有甚者,本末倒置,以輕為重,以重為輕。

有的人與人往來,把別人的事看得很重要,與自己有關的事,輕忽視之;

也有的人,只看重自己的事,對別人的事毫不在意,如此都是輕重不分,必有麻煩。

07、感情不可亂愛

男女談情說愛,這是天經地義的事,應該尊重。

但是如果愛得不合道德標準,愛得沒有方法,沒有秩序,沒有對等,也不能亂愛。

愛情是兩人雙方的事,一般說,男有情、女有意,才能“來電”。

如果一廂情願,或對方已提出分手,甚至“使君有婦”、“名花有主”等。

如此因緣不具,都應知難而退。

08、心意不可亂想

人的心意,可以“上天入地”,時而也可以在五大洲來去。

心念之快,乃至世間的正念邪思,都是從“心”出發,所以我們要把“心”管好。

“心”如同一國之君,心王不正,則下面的子民就會胡作非為,所以“制心一處”,非常重要。

上述“八不可”是人生明理、安穩之道,如果明知“不可”而強為之,則難有善果,所以吾人對此八事,“不可”不慎也。

來源 :国学文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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